2006年3月15日,国内某知名家居品牌宣布以年度代言费1200万元签约李冰冰,这一数字在当时创下内地女演员代言纪录。公开资料显示,该品牌为打破行业同质化竞争,计划通过明星效应提升高端市场份额,而刚凭借《天下无贼》跻身一线的李冰冰成为首选目标。

据知情人士提及,品牌方最初开出的800万报价遭李冰冰团队拒绝,双方僵持近两个月。转折点出现在2006年2月28日,品牌董事长亲自带队飞赴北京,在李冰冰拍摄现场附近的酒店展开长达4小时谈判,最终将代言费提升至1200万,合约期两年,包含平面广告、线下活动等12项义务条款。
签约仪式于2006年4月8日在上海外滩某酒店举行,现场布置花费超过50万元。早年采访内容显示,李冰冰在签约后首次公开亮相时,身着品牌定制的价值18万元高定礼服,佩戴的钻石配饰由品牌方特别赞助。活动现场播放的30秒广告片,单支制作成本达200万元,由香港知名导演操刀。
合作期间,双方曾因宣传频次产生分歧。2006年9月12日,李冰冰因电影拍摄档期冲突,临时取消原定的成都路演活动,品牌方紧急启动备用方案,损失预估达80万元。公开资料显示,尽管出现小波折,该品牌当年第四季度销售额仍同比增长35%,远超行业平均水平。

2007年11月,有媒体报道称品牌方计划续约,但要求代言费降至900万元。李冰冰团队以“市场行情上涨”为由拒绝,双方最终在2008年1月和平解约。
知情人士透露,此次合作让李冰冰的商业价值显著提升,后续代言报价普遍突破千万元级别,成为内地“亿元俱乐部”女星的先驱者之一。